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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東華與香港海員大罷工


東華與香港海員大罷工
上年是海員大罷工勝利九十週年,東華三院近十年出版了很多院史,令我們進一步了解東華的活動,加深了香港人•香港史的認識。東華一直以來都是慈善團體,但早年亦是擔任香港華人代表的角色,在反法罷工,鼠疫事件中,東華都擔演了重要角色。到了1922年海員發動罷工,全港癱瘓,東華當然不能置身事外,本文根據東華出版的史料,填補海員大罷工一直以來有關東華活動的空白。
19221月,香港海員向船公司提出要求增加工資,資方置之不理
112“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簡稱海員工會下令罷工。
21,罷工海員已達16千餘人。
華民政務司夏理德(Edwin Richard Hallifax1874-1950召集陸理貨、同德、集賢等15間運輸工會負責人到華民政務司署,責問他們是否罷工,由於同德等工會都没有發出罷工公告,會員表面上只是回鄉未返,負責人當然可以理直氣壯,肯定的說:“没有。”夏理德警告說,今後如有煽動或威迫他人罷工,必定遞解出境,並下令海陸理貨、同德、集賢3間工會各招集三、五十工人前來報到,3間工會負責人乾脆回報,工人返了廣州,找不到工人。夏理德勃然大怒,將3間工會負責人帶往中區警署關押,以武力封閉海陸理貨、同德、集賢等3間工會。隨後,港英召集100餘間海員宿合,要他們簽名退出海員工會[1]
22,港英派出數十名武裝軍警到海員工會搜查,藉口海員工會“與殖民地的和平及良好秩序不調”(incompatible with the peace and order of the Colony)為名,宣佈海員工會為“非法團體”(unlawfull society[2],拘捕職員,抄走文件,封閉會所,並把“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的招牌除下。1星期後,港英又封閉集賢、同德、海陸理貨3間工會,拘捕4名辦事人員。至此事態被嚴重化和擴大。海員工會會所被封,不但對已遷往廣州的罷工總部指揮罷工毫無影響,更造成法律上的嚴重的死結。海員工會不能合法存在,資方找誰談復工。海員工會堅持香港當局一日不解禁把工會復原,就一日不談判復工。
罷工蔓延至汕頭,汕頭海員舉行同情罷工,成立汕頭海員罷工辦事處,通電聲援罷工,組織糾察隊,阻止糧食、日用品運往香港。汕頭各工會援助罷工[3]
25,東華總理及顧問召集會議,討論海員罷工事宜,首先由主席黃埔船塢經理盧頌舉(?)發言說:“本院桑梓各行商及30餘號來函,求敝會開會磋商,妥籌辦法解決海員罷工之事,既受坊眾所請,似難推却,如何之處,請為卓奪。”李亦梅(?)說“東華醫院為至大慈善機關,於此次罷工風潮,似應出面維持為合,至於有效與否?極難逆料;以弟愚見,請東華醫院聯合各邑商會,出力維持,未始毫無效力也。”[4]
當時東華只有東華醫院和廣華醫院兩院,東華東院在1929年才成立。所以介入罷工只是東華醫院。
26,東華再舉行會議,盧頌舉說:“弟昨見華民政司,准本院明日開會磋商:維持調停海員罷工之事,但係身處調人地位,須十分慎重,應如何措詞之處,請公定。”會議認為東華是慈善機構,斷不能離開慈善宗旨,由於明天是開會日期,時間甚為短促,所以改期於28(農曆正月12)下午2時半舉行市民大會(坊眾會議)[5]
一向以來的書刊都指港英採用以華制華策略,主動明示式暗示東華出面調停罷工。但盧頌華以上的發言,東華是應華商邀請出面調停罷工,然後才找華民政務司。
因罷工而停泊在香港的輪船有16826萬噸,其中以英國輪船為多,共有76127千噸,佔45%。加上帆船和運貨船工人也一律罷工,香港水上交通完全停頓,市面食物短缺,物價飛脹,洋行商戶生意一落千丈,損失巨大。
南北商人集會,大部份人埋怨海員工會,華人內部勞資對立表面化。
28(農曆正月12)下午2時半,東華舉行市民大會,共有98名總理、協理、顧問出席,連同街坊等人合計有500餘人[6]
出席者有:買辦何華堂(?)、商人梁弼予(?)香港國民商業儲蓄銀行有限公司董事陳少霞(?)、黃秀生(?)、葉露韶(?)、馮汝臣(?)、李杰初(?)洋煤公司東主曾富(曾兆榮、?)、唐子初(?)、區紹初(?)、李聘侯(?)、林鳯巢(?)、怡和洋行買辦何甘棠何棣生、1866-1950寶順輪船有限公司東主李葆葵(?)、當舖大王李右泉1861-1940德忌利洋行(Douglas Laprik & Co.買辦陳賡如賡虞、1863-1924、東亞銀號東主馮平山1860-1931、沙宣洋行買辦何世光(?)、匯豐銀行買辦何世榮(?)、商人葉蘭泉1868-1948、律師羅文錦1893-1959、商人羅旭龢1880-1949、李亦梅、葉廣田(?)、商人唐溢川(?)、金山庄行李耀堂(?)、陳碧泉(?)、紗廠東主杜四端1859-1940、商人郭少流(?)、律師周埈年1893-1971、東亞銀行董事龐偉廷(?)、黃麗川(?)、紳商李榮光(?)、紳商伍漢墀(?)、怡和買辦岑伯銘(?)、李瑞琴(?)、油麻地小輪船有限公司董事李星衢1879-1955、黃活泉黃慰慈,?)、林翰屏(?)、馬沃川(?)、朱嶧桐(?)、林德儔(?)、李礽藻惠余、?)、陳樹階(?)、郭墨緣(?)、尤瑞芝(?)、陳聘予(?)、林圃香(?)捷成洋行合夥人周雨亭(纘霖、1872-1933香港國民商業儲蓄銀行有限公司董事吳東啟(?)上海聯保水火險有限公司司理陳符祥(?)平安棧司事熊鑑泉(?)、劉少彭(?)、郭聘候(?)、陳連學(?)、黃緝臣(?)、黃沛霖(?)、陳漢年(?)、蘇浦雲(?)、周楊(?)、麥喜(?)、袁燦平(?)、梁耀初(?)、關少模(?)、徐煥文(?)、商人陳鑑坡(?)、麥曉東(?)、黃沛棠(?)、丘頌濤(?)、彭炤庭(?)、潘衡石(?)義安工社黎棟軒(?)、項佐伯(?)、審計師劉毓芸(?)、鄧伯俊(?)、書法家李供林1898-1979、黃鑑人(?)、蕭全(?)、廠家伍耀廷(?)、商人麥禮廷(?)、鄧玉泉(?)、徐公俠(?)、劉雨泉(?)、韓夢予(?)、鄭慰武(?)、蔡元(?)、林仲甫(?)、羅遜卿(?)、徐育之(?)、陳球(?)、梁雲生(?)、鄧湛元(?)、湛光卿(?)、劉萼繁(?)、潘雨溪(?)、徐子彬(?)、馮蕙辰(?)97[7]
主席盧頌華說:“承南北行、九八行、金山庄行、銀行行、花紗行、疋頭行、香港暹羅米行、東京行、聯益行、檀香行、參茸行、合益公司、硍硃行及30餘號來函:着敝院維持海員罷工事,竊以此次本港海員與船東因加薪問題,兩方面相持不下,經有4星期之久,此種問題,今日仍未解決。本院為慈善機關,未有善法辦理,請各行各商會及在座諸君,互抒偉論。[8]
遂由華商總會代表葉蘭泉發言,詳細報告華商總會調停海員罷工情形[9]
繼由金山庄行代表李耀棠發言:建議推舉第三者代表出面調停才有轉圜的機會,否則前途不堪設想[10]
徐公俠、徐子彬、陳君漢(?)等次第發言,略謂:雙方各讓一步方能解決問題,提議一方面請海員顧全大局,不可阻止糧食來港,另一方面請船東增加薪金多些,則容易解決[11]
何世光發言:建議推舉代表數人,與雙方面都没有關係者,向兩者調停,務求早日解決[12]
羅旭龢說:必須設法維持治安、秩序,這是最重要的[13]
唐溢川發言:認為東華應該出面維持局面,如選派代表立即上廣州,勸海員工會切勿阻止糧食來港,從速和平解決罷工,否則非廣東人之福[14]
順德商會總理伍漢持(伍漢墀,1876-1923)發言:也認為最好由東華代表全港市民上廣州,徵求海員工會意見,請廣東政府派出公正人調停罷工,這樣才容易解決罷工[15]
羅文錦發言:也認為選出代表,才能兩方疏通解決罷工[16]
葉蘭泉說:最好由東華請海員工會派代表面商,今由東華先打電報給海員工會,然後再發信,派1名代表持信上廣州敦請。
最後大會贊成通過推舉東華總理、保良局總理、華商總會、工團總會為全港市民代表,北上廣州與海員磋商解決方法[17]
會後東華、華商總會、工團總會以“闔港街坊”名義致電海員罷工辦事處,邀請海員工會派代表回港商談。海員罷工辦事處就118的條件,再加1條,恢復海員工會原狀,及現被封各工會與被拘禁的辦事人,為首要條件,電告港英。華工總會在廣州與蘇兆徵會見後,將海員工會的決議帶回香港轉交港英。海員工會提出要求恢復海員工會原狀,釋放被捕的工會幹事,港英認為海員工會已被法定為非法團體,斷難繼續存在,提議海員重新組織工會,但會名要改,並重新推選工會辦事人員[18],先行復工,再談條件。海員工會當然不會答應,反而更加積極去擴大罷工,爭取各業工人同情罷工。
212,海員工會為了表示誠意,修補華人內部分裂情況,開大會選派出盧俊文(盧俊民、盧俊明,?)、陸常吉(?)、翟漢奇、蘇兆徵等4人為全權代表回到香港談判。
215,海員工會代表蘇兆徵等與東華、保良局、華商總會代表談判。東華代表儼如港英發言人,複述港英的立場,說:恢復工會是可以的,但不是原來工會的名稱,應改變招牌名稱,添多或減少幾個字,工會招牌不能送還,這是與政府威信有關,政府不能收了去又送回來。關於加薪是可以的,但是你們都知道的,各船的情形是不同的,最好你們先上工,我們大家從長商議,那船該加薪,那船該減,定出一個公平辦法來。蘇兆徵毅然站起來答覆說:工會名稱是1個字也不能改,工會招牌必要送還。各船情形雖略有不同,然而工資太薄,不能維持生活是普遍的現象。所以加薪非馬上簽字不行,不能等待以後從長商議[19]。東華代表見話不投機,乃改變態度,試圖以民族感情折服海員工會,說:你們罷工我們不反對。但你們要顧念香港現在已糧盡食絕,豈不把幾十萬留居香港的中國同胞活活地餓死。蘇兆徵等反擊說:是的,香港居民將絕食,這是實情。我們早已預計到,而且早已掛念著。但是,我們掛念香港居民,而你們卻一點也不掛念海員,我們海員老早就有幾十萬人要餓死了。我們此次罷工,更苦得要命,天寒肚餓,你們為什麼不曾說一句救濟的話呢?[20]
東華代表眼中,政府的威信高於一切,港英就是在這一群精英的支持下創造繁榮,令到香港没有民主、人權,只有港英圈設的自由。把繁榮建築在可恥的鴉片貿易和苦力貿易上。在這些人帶領下,香港的“人”字如何能寫好。
海員代表再應東華代表邀請,同到華民政務署商談。當晚匯豐,怡和,wion燕梳公司等與海員代表談判[21],談判也無結果。
214-15日,港英連續兩天召開行政局(議政局)會議,劉伯鑄(1870-1926)、周壽臣(1861-1959)應邀出席,劉伯鑄在會上分析廣州政局,認為海員罷工是香港與廣州的一場政治角力,海員得到廣東政府的支持,但陳炯明、孫中山有矛盾,國民黨可能會在廣州成立共黨政權,並打算以黃埔取代香港的貿易地位,要留意國民黨可能指使華機會發動罷工。周壽臣支持劉伯鑄的建議,拒絕讓海員工會復會,認為港英的立場不能再後退一步,要加強鎮壓罷工的力度。兩名華人發言後退席。司徒拔不甚同意劉伯鑄、周臣壽的意見,正考慮恢復海員工會,夏理德反對恢復海員工會。會議決定由英軍接掌天星小輪、纜車和發電廠,在十九世紀華人與港英對抗的工潮中,港英都會把工潮的組織和發動歸咎於三合會,但海員罷工港英就没有這推論[22]
216,海員工會在廣州開會,選舉蘇兆徵為海員工會代理會長,蘇兆徵不能出任談判代表,改選林偉民繼任談判代表,會後,盧俊文、林偉民、翟漢奇等3人再回港談判。林偉民等先與東華總理盧頌舉、陳少霞等調停人商談[23]。後又和夏理德進行談判,雙方堅持原來立場,互不相讓,談判又告失敗[24]
各行業正醖釀全港同盟大罷工,聲援海員工會。香港各工會開聯席會議,議決援助海員,決定如果運輸工人同情罷工不能取得勝利,則一致舉行總同盟罷工。
海員工會根據此一決議向各工會大肆活動,香港電車競進會、酒樓總工會、茶居工會、牛羊行工會、洋務等70多間工團,都表示同情,但未能立即罷工。因為工人須到月底才能支取工資,此時正是2月中旬,不能不略等些日子。各工會共派出7名代表到廣州與海員工會商議籌備一切,並組織“全港同情罷工辦事處”,只提出援助海員的單一要求,並未附加自己的條件。
盧頌華、李葆葵與再回港的林偉民等4人到華民政務署討論,下午4時又到香港總商會討論[25]
225,林偉民等再到東華開會,均没有結果[26]
227,港英通過《1922年緊急則例》,宣佈香港進入戰爭狀態,防範共產主義者煽動,擾亂社會秩序。調集軍艦16艘到香港,英軍出防邊界和各交通要點,下令九廣鐵路停駛。《緊急則例》規定,香港市民離港必須有鋪保,如有觸犯,罰款1000元及監禁1年。此外,還頒佈檢查電報、郵件等10條法例[27]。香港變成戰時狀態,謠言四起。罷工海員縱火焚燒香港3間貯藏糧食的貨倉,於是全港更起恐慌,不少市民只好離港回鄉。
港英對支持罷工的廣州政府採取報復行動,禁止將糧食、煤炭、五金轉往廣州。廣州政府外交部次長伍朝樞急忙致函英國駐廣州領使,聲明“海員罷工,是工人自身利益問題,與粵政府絶無關係”,孫中山的英文秘書陳友仁也在的《宇林西報》上剖白“廣州官方採取不干預罷工的原則,但可能有借款供給工人使用” [28]。當時在桂林致力北伐的孫中山原則上是支持罷工的,罷工已影響到軍需品的運送,孫中山更擔心罷工可能會導致列強的武裝干預,從而殃及北伐。罷工後,孫中山接受外國記者訪問,解釋與海員罷工的關係,“當罷工事起時,余在廣西之桂林,其地與廣州不通火車,余方全力注於北伐。彼時主管廣州政府者,為陳烱明。余初不知有罷工事,直至吾人軍用品因交通斷絶,不能達梧州時, 余始知之。至余對罷工者感想,苟彼者之目的為經濟的,余固予以同情。而彼等之目的,其後雖牽政治,原始時實為經濟的也。但謂余贊助罷工,以期損害英國利益,余絶對不能承認。惟凡關於改良勞工情形之運動,余皆贊同之”[29]。這段話反映了孫中山的態度。
英國工黨(Labour Party)議員約西亞•韋其伍德(?)上校在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指責港英阻止工人離境,實際上就是“用饑餓代替工作”,港英的鎮壓行動不但是可恥的,也根本於事無補[30]
228,酒樓總工會、茶居總工會、酒宴總會、牛羊行工會、駁艇業協進總工會、茶葉集成工會、工親愛國燒臘行、雞鴨行等70餘團體没有發聲明、宣言,就是為了支持海員,發洩對港英的不滿,領取工資後,毅然加入同盟罷工行列罷工蔓延到郵局、銀行、酒店、茶居、街市、海底電纜、山頂纜車、報館、印刷局、渡輪夫役,餅乾店員,麵包工人,公事房使喚人,牛奶公司等行業。外籍人士留連的食肆、會所的廚師和服務員,家中的家務助理(僕役)、園丁等亦加入罷工行列,他們只好體驗一下勞動的樂趣,留在家中做家務,有秩序的排隊購物。罷工人數高達147千餘人,當時香港人口54萬餘人,罷工工人佔27%[31],全港死寂,生產停頓,店鋪關門,歇業者有30多行。市面垃圾無人打掃,糞便無人清理。全港秩序大亂,市民都感覺危在旦夕。外籍人士的主要食糧麵包供應緊張。港英為了阻止罷工工人返廣州而停止火車服務,禁止船隻進出,市內交通中斷。罷工工人索性步行離港回鄉。港英調遣全部海陸軍警巡查街道,加緊戒嚴。軍警四出巡查,威逼工人上工,如有不從,押送警署。
32,英國廣州領使詹米遜答應以海員工會提出的9條條件為談判基礎。港英表示願意以海員工會的復工條件為基礎,進行談判。
33海員工會代表林偉民、翟漢奇、盧俊文、陸常吉等4人回到香港,成立公斷處,成員有海員工會代表林偉民、翟漢奇、盧俊文、陸常吉,廣東政府代表交涉署秘書陸敬科1863-1945,港英代表夏理德、英國代表詹米遜、外資船公司代表代包特倫()、華資國船公司代表等。
罷工談判正準備開展的時候,突變出現。罷工工人2000餘人步行回鄉,扺達大圍城門河附近(大埔道7哩靠近沙田),遭副警司京氏(T. H. King,?)率20餘名印籍士兵持槍攔截,並由英國軍官布洛森(H. H. Bloxham,?)協助,阻止罷工者步行前進。在没有衝突的情況下,京氏下令開槍,當場打死4人,傷數十人,導致57傷慘劇。死因庭裁判司活特(J. R. Smalley)裁定京氏動用武力没有過失,而且對京氏的盡忠職守表示讚揚[32]。沙田慘案引起全港市民更大憤怒與恐慌,電力、鑄造、制模、舵手、汽艇船員、鍋爐修理等工會聯署,限令港英48小時內解決罷工,否則發動罷工[33],罷工將會擴大和惡化
事態嚴重惡化,港英至此亦山窮水盡,無計可施,只好向海員工會讓步,以求解除香港的經濟社會癱瘓狀態。最後,在廣東政府協調下,海員工會派林偉民等為代表回香港與船公司談判加薪事宜,同時與港英談判恢復工會。
35,船公司、海員工會、港英等3方面達成協議,罷工圓滿解決,海員工會宣佈38復工。
36,港英發表特別公報,宣佈取鎖將海員工會列為非法團體的封禁令,解封海員工會,並將海員工會的招牌送回掛在原處,釋於被捕工會幹事,撫恤沙田慘案死者家屬各1000元。罷工總辦事處宣佈從38起正式復工,持續56天的香港海員大罷工至此結束。



(完)

龍少爺
26.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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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2008,第93-94頁,引:《申報》1922211
[2] 鄭宏泰、黃紹倫著:《香港大老──何東》,香港,三聯(香港)有限公司,2007,第133頁。
[3] 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 2008,第130-131頁。
[4]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7-8頁。
[5]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7-8頁。
[6] 丁新豹:《善與人同:與香港同步成長的東華三院(1870-1997)》,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9,第152頁;引:《東華醫院董事局會議紀錄》1922年(壬戌)正月12
[7]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8]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9]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0]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1]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2]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3]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4]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5]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6]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7]  《東華醫院創院90年之沿革》,載: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篡委員會:《香港東華三院發展史》,第1輯,香港,1961,第8頁。
[18] 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2008,第99頁,引:《申報》1922213
[19] 鄧中夏:《蘇兆徵同志傳》,載:http://marxists.anu.edu.au/chinese/31/marxist.org-chinese-gong-1929.htm鄧中夏:《中國職工運動簡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鄧中夏:《蘇兆徵同志傳》,載:http://marxists.anu.edu.au/chinese/31/marxist.org-chinese-gong-1929.htm。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 2008,第100-101頁,引:《申報》1922223
[20] 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2008,第100-101頁,引:《申報》1922223
[21] 鄧中夏:《中國職工運動簡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2008,第101-102頁,引:《申報》1922223
[22] 周奕:《香港工運史》,香港,利訊出版社,2009,第42-43頁。
[23] 鄧中夏:《中國職工運動簡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鄧中夏:《蘇兆徵同志傳》,載:http://marxists.anu.edu.au/chinese/31/marxist.org-chinese-gong-1929.htm。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 2008,第100-101頁,引:《申報》1922223
[24] 陳業承:《香港海員大罷工》,載: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編 :《香港與中國革命》,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7,第12頁。
[25] 丁新豹:《善與人同:與香港同步成長的東華三院(1870-1997)》,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9,第152頁;引:《東華醫院董事局會議紀錄》1922年(壬戌)正月28
[26] 丁新豹:《善與人同:與香港同步成長的東華三院(1870-1997)》,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9,第152頁;引:《東華醫院董事局會議紀錄》1922年(壬戌)正月28
[27] 盧權、禢倩紅:《林偉民》,珠海,珠海出版社, 2008,第112頁,引:《申報》192237
[28] 莫世祥:《中山革命在香港(1895-1925)》,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1,第342-343頁。
[29] 莫世祥:《中山革命在香港(1895-1925)》,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1,第343頁,引:《孫中山全集》,第6卷,第635頁。
[30] ﹝英﹞克弗蘭•韋爾什著、王皖強、黃亞紅譯:《香港史》,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7,第418頁。
[31] 周奕:《香港工運史》,香港,利訊出版社,2009,第45-46頁。
[32] 周奕:《香港工運史》,香港,利訊出版社,2009,第46562-568頁。
[33] 周奕:《香港工運史》,香港,利訊出版社,2009,第4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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