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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

致麗特大火災25週年專輯 ──《亞洲職安健前瞻》之七



致麗特大火災25週年專輯
──《亞洲職安健前瞻》之七

編者按:以職業安全衞生為切入角度來看,中國發展模式是怎樣的。

中國發展模式
──職業安全衞生爲視角

中國勞動透視
20181112


中國的礦難(水淹、瓦斯爆炸和坍塌)世界第一,塵肺病個案亦是世界第一,以下是這數年來官方記錄:
(一)近三年官方數據:
2015年共報告職業病29,180例,職業性塵肺病Pneumoconiosis肺塵埃沉着病,矽肺病26,081例。
2016年共報告職業病31,789例,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28,088例。
2017年,全國共報告各類職業病新病例26,756例。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22,790例,其中職業性塵肺病22,701例。
(二)歷年數據分析圖:
 

  
中國官方如何消滅塵肺病:
20186月,《醫師報》公開了貴州航天醫院3位醫師家屬聯名發出的《求助信》,揭露了遵義市3位醫生因給出塵肺病職業病診斷涉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捕的事件。事件一經披露,公衆關注度直線上升,職業病工人這一缺乏話語權的弱勢群體的境况引起了媒體和大衆的注意。
隨著調查的深入,塵肺病診斷醫生被捕事件(注1[1]背後的層層黑幕逐層被揭開,2016年遵義7位塵肺病礦工遭拘留案和此次事件的關聯日漸清晰,被捕礦工供職煤礦與舉報3位醫生的煤礦同爲福來煤礦。礦工及醫生承受的無端壓迫,反映出職業病診斷過程中缺乏監管的灰色地帶。
2016年,22位經貴州航天醫院診斷爲塵肺病患者的礦工,針對福來煤礦提起了仲裁,意在對其工傷待遇補償進行維權。勞動安全方面,福來煤礦未爲礦工提供防護設備,提供的口罩不符合粉塵防護標準,更無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亦未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告知工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在2015年福來煤礦停業整頓後,數位礦工陸續前往貴州航天醫院檢查並拿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開始了索賠程序。經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審批,工傷保險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款項經綏陽縣人社局交給了福來煤礦,應由福來煤礦分發給礦工。然而,礦工們並未收到這筆賠款,因此他們選擇了仲裁維權。在部份礦工仲裁結果已出等待賠償時,狀況竟急轉直下:福來煤礦共40位礦工收到了遵義市職業鑒定委員會蓋章的新鑒定書,除兩位礦工仍被鑒定爲塵肺病外,其餘38位礦工之前的鑒定結果被推翻,改爲無塵肺或待定。此時,他們的工傷賠償自然是無據可依了。新鑒定書引起礦工們的不滿,他們兩度前往遵義市信訪辦上訪。
上訪的結果並不樂觀,尚未獲得賠償的礦工的處理方法是不予賠償,更有7位礦工被當地公安部門認定爲涉嫌詐騙國家社會保障基金(簡稱社保金)。7位礦工被羈押期間,警方爲他們又安排了一次職業病鑒定,其中5位礦工被鑒定爲無塵肺,並以此爲據認爲他們涉嫌「騙保」。
目前爲止,未涉及刑事糾紛的礦工無一按賠償標準足額獲得賠償,社保金賠償大部份爲十萬元上下,企業賠償則多爲3.8萬,未達到以標準計算的20.78萬社保賠償金及5.84萬元企業賠償金。至於涉及刑事案件的礦工,他們在20168月取保候審,但迄今兩年仍未最終確定罪名是否成立,他們的賠償則因刑事嫌疑不了了之。20185月,其中一名涉刑事糾紛礦工任ΧΧ去世了,終其一生未能洗脫「騙保」罪名,更未收到賠償。
中國勞動透視跟進了其中一位礦工任**的維權歷程。任**於201512月底診斷職業病,2016年初認定工傷並於同年認定傷殘七級,隨後以詐騙罪名刑事拘留,獄中公安機關鑒定其無塵肺。20169月,任**獲釋,處於監視居住狀態。2017年底,他在貴州省職業病防治醫院重新檢查,結果爲塵肺壹期改變。數次職業病診斷,唯獨獄中經公安機關鑒定結果爲無塵肺。從任雲慶一波三折的診斷經歷中,我們難以不去質疑公安機關爲被羈押礦工進行的職業病鑒定的準確度及可信度。若塵肺病鑒定結果無法推翻,詐騙罪名不攻自破,對涉事礦工的刑事撤案及賠償安排應配套進行。遵義市公安局刑偵隊曾口頭告知工人撤案,但未能提供書面材料證明,應儘快出示撤案决定書,給相關工人一個公正的結果。
另外,中國勞動透視通過礦工的訪談得知,7位被拘留勞工普遍遭受過酷刑。在現代文明社會中,這種劣行是不可容忍的,希望可以針對此事對7位礦工進行賠償。
隨著3位醫生取保候審,遵義市塵肺病相關利益鏈、權力鏈逐漸清晰,越來越多的真相浮出水面,我們期盼這次事件的社會關注度可以帶來合理的處理結果。三醫生案及遵義礦工案已由遵義市公安局和三醫生案設立專案組併案處理,此案的辦理,意義不只在於爲涉事醫生、礦工爭取合理的結果,更在於以個案推動立法的案外效應,希望能在全國範圍內促進公平、公正的職業病診斷及賠償程序(注2)。

1:來自民間社會的憤怒
嚴正聲明:强烈譴責貴州省遵義市政府濫權抓捕診斷塵肺病醫生
敬啓者:
我們是香港一群從事勞工工作的民間組織,對於貴州省遵義市政府濫權抓捕塵診斷肺病醫生表示强烈不滿。

事緣於2018620日,我們得知貴州航天醫院從事塵肺病診斷工作的黃亨平、張曉波、董有睿3位醫生,2016年因遭企業舉報,於201711月被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以涉嫌「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逮捕。公安經過多月調查未發現醫生們涉嫌經濟詐騙的證據,最後改爲「失職罪」,至此3名醫生已遭羈押7個多月。我們對事件感到震驚和憤怒,對遵義市市政府治下的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濫用公權力進行强烈的譴責!
我們認爲,職業病的認定是綜合了市和省級鑒定、工作環境監測報告和工人職業衞生健康檔案、職業史等助證和工傷保險條例而成,這些均遵循著嚴格的法律程序,醫生的診斷只是其中一個環節。3名醫生在正常履行職責的情況下,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却將,塵肺病診斷中客觀存在的診斷讀片(看X光片)差異視爲醫生「嚴重不負責任」而遭羈押,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塵肺病的診斷有其特殊性,不像很多疾病一樣有明確的數值指標可以藉血液檢測等判斷,需要醫生讀片後分析肺部陰影數量診斷。因確診塵肺病竟會令醫生惹上牢獄之災。此後,醫生可能爲了自保而對塵肺病診斷更加保守,甚至拒絕給塵肺病診斷,最終承擔後果的是待確診患者。從事塵肺病高危工種的,多爲礦工等底層勞工,職業病維權對他們而言早已困難重重。如果醫生因害怕遭抓捕以至長期羈押而拒絕給塵肺病作診斷,工友們未來獲取職業病賠款的道路一定會更加荊棘密佈,而多年前張海超開胸驗肺案例的悲劇也可能重演。
塵肺病診斷本來是個醫學問題,但遵義市市政府相關部門却用刑事手段干預其中。3名醫生供職的貴州航天醫院,本是貴州省遵義市唯一一家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並實際開展塵肺病診斷工作的醫院。2016年底,醫院被終止了職業病診斷業務,至今未恢復業務。這不僅損害了診斷塵肺病醫生的合法權益,破壞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制度,更侵害了衆多職業病患者尋求職業病診斷的基本權利。
因此, 我們强烈要求遵義市市政府敦促相關部門儘快處理以下工作:
1.   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應立即撤回該案;
2.   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檢察院應建議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撤回該案,或者作出不起訴决定;還該3名診斷塵肺病醫生清白;
3.   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檢察院應向航天醫院醫務人員和3位醫生及其家屬道歉及作出賠償;
4.   立即恢復航天醫院診斷職業病診斷業務;
5.   追究該事件中濫用職權的公職人員的刑事及行政責任;
6.   遵義市組織更多有診斷資質的機構開展職業病診斷業務,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聲明人:中國勞動透視(香港)、香港職工會聯盟、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勞動力、全球化監察、勞工教育及服務網絡、亞洲專訊資料硏究中心
日期:
2018—7-12

2

職業病與醫學診斷、鑒定分拆的倡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衞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職業衞生監督都負有責任。這種由多邊負責的安排難免出現責任界定不清的弊病。在職業病診斷、鑒定和工傷認定的流程中,勞動關係認定的責任由多個部門負責,但在實際操作中變成了由進行診斷的醫療機構負責,是一種錯位的責任分配方式。
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職業病診斷需要提供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勞動者要提供這些資料,難免需要工作單位的配合,這爲勞動者的維權之路制做了巨大的困難。因此要獲得職業病診斷最低限度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花大量時間和企業或監督部門進行「拉鋸戰」。寶貴而急切的醫療時間就這樣消耗在手續和程序申請辦理上。獲得職業病診斷後,工人需憑診斷書向鑒定機構提出職業病鑒定申請,並憑職業病診斷或鑒定結果申請工傷保險補償。
跟着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中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勞動關係相關的資料,在之前的職業病診斷中需要提供,在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又一次重複需要。要特別指出勞動關係的證明是說明職業病人疾病和工作之間因果關係的依據,屬於公共健康範疇的資料,並不是醫學診斷所必須的。醫學上的判定僅止於這是不是一個「病」而已,若是便需要立即進行治療,醫學常識告訴我們病向淺中醫,塵肺病的治療就是一個好例子。
我們認爲,職業病診斷過程中沒有必要要求提供勞動關係、勞動環境等方面的證據,可以在後續鑒定及工傷認定申請過程中再進行以上資料的收集。疾病不等人,應該優先考慮診斷和治療。以上部份是和職業病鑒定、工傷認定所需流程重叠的,應將這些流程後置,診斷過程只從醫學角度出發進行診斷。有時評人在網絡提出「正如我們診斷頸椎病,並不需要勞動單位提供『工作需要久坐』的證明,塵肺病診斷也不應必須要證明粉塵工作環境」。筆者十分認同這種看法。
現行的職業病診斷流程,潛在風險是因利益衝突,醫學診斷會受到相關持份者壓力。遵義三位塵肺病診斷醫生被捕案,就是利益衝突破壞醫學診斷獨立性的例子。《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中提出,職業病診斷機構應「依法獨立行使診斷權」。在醫學診斷涉及到複雜的社會關係、勞動糾紛的情況下,獨立診斷只能是一個美好而不可能的期望。將職業病診斷簡化爲一個純醫學的過程,不涉及社會因素,才能真正得到獨立的科學診斷。
另外,從專業性角度分析,臨床醫生對職業因素和疾病之間的關聯不够熟悉。臨床醫生精通的是從身體狀況判斷病情,而非將勞動史、工作環境、工作性質等因素和疾病建立聯繫。公共衞生專家等相關專業專家對上述關係進行判斷會更爲準確。讓各領域專家各司其職,清晰地分配責任,將促進職業病診斷、鑒定及工傷認定流程的規範化發展。
(完)

若有興趣進一步研討交流,請發電郵到本人電郵地址: leungpolung@gmail.com



[1] 來自民間社會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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