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 星期六

最低工資


 

本文是香港民意研究所發表《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見調查》時,香港社會保障學會會長梁寶霖發言內容。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簡稱MW)的出現到如今已有120年,首個執行的國家是新西蘭(1894)如今中國已於1994執行,金額是20人民幣/時)台灣1968執行,金額是40元台幣/時)澳門2020執行,金額是20元澳門幣/時)

聯合國於2015年制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s)其中與最低工資有關的有兩項:分別是《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及減少收入不平等》。

國際勞工組織(ILO)工資報告(2020)指出,全球有九成國家/地區設有最低工資但仍有3.27億打工仔女(19%)的收入低於最低工資

報告指出,只有兩個國家表明不凖備調整最低工資,分別是安哥拉孟加拉,其147個國家可能調整最低工資定期調整的升幅有6.7%,而不定期調整的升幅有11.1%

再看國際勞工公約有關最低工資的項,是二十八《制定工資確定辦法公約(1928)》及一三一確定最低工資公約(1970)》。

項公約在香港尚未確認一般而言,設立或通過集體談判運用這項公約,可減少不平等貧困現象可惜香港取銷了已立法集體談判權,以致最工資金額一直偏低工資的水平應為工資中位55%到67%,要與工人的實際生活需要及社會經濟生產力水平掛勾

所以有人提出家庭工資」、生活工資」和「全民基本收入等概念

在現今疫情下香港貧富懸殊失業/減人工/開工不足情况加劇,看來將來堅尼系數0.539(2016)只會更髙2019年香港人均GDP38萬之多,每日有1,200元,為最工資的但有百萬人生活在生活工資之下

學會建議
1.不宜凍結最工資
2.工資在中位工資的60%
3.立法制定集體談判權
4.討綜援制度
(完)


聯絡人
梁寶霖
話:9078 1478
電郵apoleo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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