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思潮下,婦女界也知天賦人權和人人平等,早在維新運動中已行動起來,反封建爭女權。南京臨時參議院起草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竟沒有男女平等這一條,引來婦女們不滿,蠢蠢欲動。接下來的對抗北洋軍閥和官僚的維護約法運動,就是以維護這約法和國會為號召。
於1912年3月19日,女子參政同盟會唐群英和女校校長張漢英等廿餘人闖入臨時參議院,要求《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列明婦女有參政權,即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議長林森以國會未成立容後再議來拖延,唐群英等與林森激辯後離去。唐群英等於3月20日再去參議院要求見林森,不能入內,擊碎玻璃窗,自己的手因而受傷有血。與警衛糾纏中,護衛被踼傷倒地,唐群英等離去。3月21日,唐群英等5人(一說集結了60名婦女持械)繼續去參議院,參議院已重兵把守,當然不能入內。唐群英等轉去見臨時大總統孫,遞上言詞激動的請願書,要求孫中山到參議院提出此議案,亦要求派兵保護前去參議院,以策安全。孫中山婉言勸阻,指再三爭取必成功,不要動粗以免授人以話柄。並表示會與參議院斡旋此事,即命女兒前去參議院了解。參議院表示女子參政同盟會可再具呈,就可開會討論這問題。這樣一閙變成絶大多數議員對婦女不滿,站在封建勢力這一邊,[ 全國婦聯婦運史究室編:《中國近代婦女運動歷史資料(1840-1918)》(京:中國婦女,1991),第579-444頁。陳三井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第147-150頁。李木蘭著:《性別、政治與民主》(寧:江蘇人民,2013),第99-102頁。]唐群英等把自己孤立起來。警員在鎮壓上使用武力可謂男女一視同人。
早在辛亥革命時女性已當仁不讓參加革命,出版刊物,成立愛國團體,參加暗殺行動,組織女子軍,開辧女學等,[ 全國婦聯婦運史研究室編:《中國近代婦女運動歷史資料(1840-1918)》(北京:中國婦女,1991),第151-444頁。李木蘭著:《性別、政治與民主》(寧:江蘇人民,2013),第42-64頁。陳三井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第111-142頁。]秋瑾更因此殉國。武昌槍聲後婦女即組織救護隊和國民軍上戰場。[ 全國婦聯婦運史室編:《中國近代婦女運動歷史資料(1840-1918)》(京:中國婦女,1991),第447-536頁。]共和實行後,男議員竟按封建傳統,拒絶了請願者行使應有的合法權利。及後唐群英等計劃上京爭取,袁聞訊命總理唐紹儀阻止組團來京,只能派出一兩名代表前來。至8月有由滬上京女子百餘人成立聯合會並開大會,聲言參議院不准女子參政,「即以兵戎從事」。[ 全國婦聯婦運歷史室編:《中國近代婦女運動歷史資料(1840-1918)》,第591頁。]
闖參議院事件後,女子參政問題引來社會一番討論,正反意見都有。[ 陳三井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第151-153頁。]章士釗妻子吳弱男(1886-1973)不同意女子參政。[ 陳三井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第151頁。]她也是女權活動家,國民黨第一位女黨員。
魯迅在女性抗爭的問題上曾撰〈娜拉走後怎樣〉一文,指沒有讀書和工作能力的女性抗爭後離家,面對諸多生活問題不能解決,極大可能會回到夫家繼續做主婦,淪為娼妓或餓死。[ 賀蕭著:《婦女中國革命》(台北:台灣大學,2023),第129-130頁。]
(完)
龍少爺
16.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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