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

工殤紀念日史


工殤紀念日史
2016年聯合國公佈:每年有兩百萬人會因為工作相關的事故或疾病而死亡。此外,每年發生的工傷事件達到2.7億宗,職業病達到1.6億宗,由此導致的工作時間流失、傷病治療和賠償療養共造成28,000億美元的損失。因此保障良好、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是我們所有人的共同責任。
十九世紀中,工人向僱主追討工傷賠償極為困難。各國的法例都假設勞工和僱主的議價能力完全相同,如果不滿工作條件的話,工人只要不幹就可以,但事實並不是如此。現實是工人簽了合約,則工作上的所有風險都是由工人自己承擔。十九世紀末,工會力量漸強,德國於1884年率先成立勞工補償法例,波蘭、英國、捷克和奧地利等國家亦相繼訂立相同法例。
加拿大於1914428通過勞工補償法,70年後的1984年,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 (Canadian Union of Public Employees簡稱CUPE)首先提出,每年的428悼念因工受傷或死亡的工人。
一年後,加拿大國會正式承認428為全國向工作場所死傷者哀悼的日子。到了1989年,加拿大通過《哀悼日法案》,聯邦政府於1991年正式批准。因此428日在加拿大被稱為「全國哀悼日」,加拿大國會山的國旗會下半旗哀悼,工人點起蠟燭,戴上色帶和黑臂章,靜靜地默哀數分鐘。這一天是紀念亡者的日子,也是呼籲保護生者的日子。之後,美國勞工聯合會-產業工會聯合會AFL-CIO,簡稱勞聯-產聯)也把428日作為紀念死難工人的全國紀念日。美國政府於1989年承認工殤紀念日為國際工殤日;英國工運人士於九十年代以紀念死者為生者爭取」(Remember the Dead: Fight for the Living)為口號,民間開始於428紀念工傷者,英國政府則於2010年正式承認工殤紀念日。2001年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已正式訂明428日為國際工殤紀念日,目前有約20個國家承認工殤紀念日,而香港仍未是。
1996年,國際自由工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Free Trade Unions,簡稱ICFTU)將每年的428定為「工傷紀念日」(Workers Memorial Day,國際因工傷亡職工紀念日),世界各地工會均會舉辦紀念活動,甚至豎立紀念碑,以資紀念因工傷亡的工人對建設社會的貢獻。
國際自由工會聯合會和全球工會聯盟(Global Union Federations)將工殤紀念日發展成全球性活動,並將其範圍擴展到每一個工作場所。現已在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獲得承認。
2001年,國際勞工組織遷就資方,將工殤紀念日以較中性的「世界安全生產與健康日」World Day for Safety and Health at Work)來命名,並作為聯合國官方的紀念日。2003年的活動主題是「讓安全和健康文化全球化2014年是「作業場所使用化學品的安全與健康」,2015年是「參與建設保障職業安全與健康的預防文化」,2016年是「工作壓力,共同的挑戰」。
聯合國設有世界工作安全與健康日的中文網頁:http://www.un.org/zh/events/safeworkday/
2007428日,全世界120多個國家舉行了第十二屆「國際死亡與工傷工人紀念日」。該活動由國際工會聯盟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簡稱ITUC組織,目的是紀念患職業病、受傷或死亡的工人。2008年活動主題是:「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的安全工作——管理工作環境中的風險」。2009年的活動主題是:「為所有工人提供良好的職業健康」。2011年活動的主要目標為:宣傳工作場所職業癌症和環境癌症的致病原因;實施安全與健康的標準;組織一項關注石棉和愛滋病問題的全球性工會活動。
回顧香港,勞工團體如工業傷亡權益會雖早於1996年已開始爭取成立工殤紀念日,並在公眾當眼處豎立工殤紀念碑,並提出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制度」等提高對僱員保障之訴求,然而至今仍未獲正視。
香港於1953年為工傷補償立法,即《僱員補償條例》。其後1981年訂立《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1991年訂立《僱員補償援助條例》和於1951 訂立《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總計有四大職業傷病補償制度。
當中《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和《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以中央基金形式運作,《僱員補償條例》則以強制私人保險形式運作,由僱主向私人保險公司為工人購買勞工保險,《僱員補償援助條例》只於僱員無法以法律行動向保險公司追討賠償時提供援助。
由於勞工處執法不嚴,即使是工傷風險極高的行業如建造業,亦不時出現僱主為逃避昂貴保費而不為工人投保的情況。當僱主在工人索償時申請破產,更令工人索償難上加難。
有鑑於本港工傷保障之各種不足,《僱員補償條例》應擴大保障範圍,把上下班途中受傷之僱員納入保障範圍,及為工傷身亡工人之子女提供補償至其18歲為止。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職業安全健康局與勞工處自2009年合辦「全港傑出職安健員工嘉許計劃」,以表揚致力於推動本地安全文化發展的優秀員工、吸引社會各界進一步關注職業安全健康問題。港府於428舉行全港傑出職安健員工嘉許計劃頒獎禮,以紀念世界工作安全與健康日。
此外,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已在香港科學館職業安全健康展覽廊設立1個紀念牌匾,向歷年來在工傷事故中不幸身亡或受傷的本港工人致敬。紀念牌匾於當日揭幕。在有關工殤紀念碑的問題上港府終於邁出了一小步,但我們要求的是在市區當眼處豎立工殤紀念碑。
炎夏將至,回顧近年香港地盤中暑案頻生,各位工友要多加注意。
(完)

龍少爺

11.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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