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員工會在廣州註冊的問題
周奕的《香港工運史》指,1920年12月海員工會尚在籌組,「中華民國軍政府」內務部批准立案,海員工會的《歷史記得光榮的海員》指,至1921年4月香港海員工會在香港註冊成立,孫中山指示廣州軍政府內政部為海員工會註冊。
以上兩書的廣州註冊時間和部門有分別,一是正式成立前在內政部,另一是正式成立前在內務部。部門名稱不同因為這部門曾改名,是先後部門名,實是同一部門,註冊時間尚在釐清。
再看其他資料,中國勞工運動史編纂會編的《中國勞工運動史》沒有說海員工會曾在廣州註冊。鍾點編的《香港海員大罷工》指,海員工會籌組期間在廣州軍政府內政部為海員工會註冊。梁寶龍的《爭尊嚴》沒有記述註時間,部門是內務部。
參看另一資料是廣州中醫公餘別墅是一間行業聚集交流團體,於1920年經呈軍政府內政部和廣東省省長等批准立案,改組為廣東中醫公會,同時佛山等地成立分會。
按中華民國體制行政院下設內政部,作為主管內政事務的行政機關,業務範圍涵括民事(人口、戶政、地政、地制、役政、宗教、殯葬、禮俗祭儀、人民團體管理、國家公園管理、國土規劃)和警務(社會治安、警察、移民、災害防救、消防)等。工會是人民團體之一,故由內政部管轄。
民國成立後依政府組織大綱,在大總統下設「內務部」,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結束,國務院解散為止。1917-1925年的中華民國軍政府也設置內務部,1921年曾改稱內政部,1923年又改回內務部。至1927年南京成立的國民政府將內務部改為「民政部」。
反袁護法戰爭結束後,孫中山於1917年9月1日在廣州,建立以護法為名的中華民國軍政府,對抗掌權北洋政府的段祺瑞,主席總裁為岑春煊兼內政部長。1918年孫中山大權旁落,於5月21日離開廣州往上海。
1920年陳炯明以武力驅逐盤據廣州的桂系,11月孫中山回廣州,恢復原中華民國軍政府制,大權在孫中山手上,自兼內政部部長。
1921年4月7日,非常國會開會,選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陸軍部長陳炯明兼內政部長,進行第二次護法運動。1922年陳炯明發動六一六事變後,孫中山被再迫離開廣州。
1923年1月19日,孫中山交由胡漢民、李烈鈞、魏邦平、許崇智、鄒魯等全權攝行大總統職權。2月21日,再返抵廣州,設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自任陸海軍大元帥,不再自稱大總統。
以前我也說當時沒有工會法,即是當時註冊的工人組織不是法律定義的工會,是一般的民間團體。接下來會繼續記述更多工會和民間組織的註冊情況,及論述香港的註冊情況。
海員工會曾有倫敦註冊的問題,參閱周奕編著:《工運初起──香港躍居前茅》(香港:利訊出版社,2025),第161-163頁。
(完)
龍少爺
04.1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