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初三合會與香港工人
三合會泛指由華人組成的黑社會犯罪組織,按照香港現行的《社團條例》第一一五章規定,香港“三合會”是指任何使用“三合會”儀式,採納、使用“三合會”頭銜或者名稱的社團。並且進一步指出:任何人如屬“三合會”成員,或以“三合會”成員的身份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三合會”成員,或參加“三合會”的集會,或向“三合會”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保管、控制或被發現管有屬於“三合會”社會或“三合會”社會社團任何分支機搆的薄冊、賬目、字據、成員名單、印旗、旗幟或徽章者即屬三合會犯罪。三合會的英文名稱Triad,是港英根據其名稱和旗幟命名的。
1842年(道光22年)中英簽訂《南京條約》,英國正式佔領港島。7月,三合會已在香港設立堂口,建立組織。這是迄今為止關於香港三合會產生的最早記錄。由於當時香港剛剛開埠,並無工會組織,再加上殖民地特有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環境,三合會獲得一個極好的發展時機,迅速滋生和蔓延,逐漸在港島形成一股強勁的地下勢力。港英從一開始就採取了打擊手段,但三合會組織猶如雨後春筍,再加上有些原係東莞、番禺、順德、中山等地的三合會會員因遭清政府鎮壓避居港島。
當時香港工人沒有獨立的組織與活動,組織上依附手工業行會和三合會,同時亦是華人參與社會活動方式之一。香港開始出現以堂口為名的行業組織,鮮魚業行會、猪肉行、番衣行的聯聚堂、成衣業的西福堂、買辦的敍理堂、鴉片(公白)行的聚賢堂、打石工人的石行聯盛堂等,互相照應,收容初到者,推介職業,調解糾紛[1]。這些行會的活動與三合會的堂口有很大分別,但部份行會亦曾參與爭地盤武鬥,與三合會堂口或有橫向聯繫。當時三合會亦有向成員介紹職業,保障工作,有互助互濟的意義,能夠滿足工人的需要,有一定吸引力[2]。但每一行會都有工頭把持,新人入行都要向工頭交一筆錢。工人加入三合會後,只要這個堂口獲得一個工作地盤,就全幫成員都有工作。而堂口擁有的成員越多,便越有能力承包各種工作,堂口為了自身利益,為爭地盤而打鬥。行會是工人和僱主的混合組織,組成以行業或地域劃分,不利香港工人階級的形成[3]。
1845年,港英應清政府要求,封鎖三合會的活動。
1月,港英頒布第一號法令《壓制三合會及其他秘密結社》條例,取締三合及其他秘密團體,規定凡三合會成員,一律判處3年以下徒刑,刑滿後在右頰刺字,驅逐出境,同年10月改在左臂刺字[5]。港英通過的法例旨在抑制三合會,間接抑制工會組織,指組織工會等於約束貿易的協議,限制自由競爭,認為是共謀犯罪[6]。
1847年,港英估計香港共有26個三合會堂口,會員多達1萬5千至2萬人,當年香港人口共有2萬3千餘人,中國人有2萬2千餘人,外國人有1406人,即是約有四分三華人男子加入三合會,幾乎所有苦力館都是三合會的聚會地點,甚至港英機構工務局、船政廳、華民政務司、高等法院和巡理府的僱員以及華藉警員中都有三合會成員[7]。
1847年,兩廣總督耆善透過英國駐廣州總領使把香港26個堂口的資料送交德庇時,當中有:聯義堂、悅來堂、天義堂、建心堂、保勝堂、知心堂、洪興堂、忠義堂、四成堂、洪勝堂、合義堂、信義堂、利勝堂、長義堂、遠來堂、賽心堂、萬來堂、合友堂、德合堂、罄心堂、聯心堂、洪順堂、忠義堂(與前述者同名)、萬勝堂、忠臣堂和浩心堂等。萬勝堂以是潮州人為主,活躍西環的苦力群中,是客藉幫會“萬安”的分支,涉及反法罷工,現已消失[8]。
悅來堂是頭方亞馨開設的,其香港印印中有太平山及維多利亞港。浩心堂由黄亞超開設,忠臣堂由陳亞五開設,萬勝堂由陳豆皮開設,忠義堂陳千斤開設,洪順堂由陳亞澤(陳君仔)開設,聯心堂由陳矮仔開設,罄心堂由史亞女開設,德合堂由譚聯開開設,合友堂由梁亞女開設,萬來堂由亞福開設。
1853年6月,廣東天地會紛紛起義,響應太平軍。大規模起義使局勢十分動盪,人民為了逃避戰火,大批難民湧入香港,港英鑑於有太平天國成員及天地會成員隨難民進入香港活動,認為會影響香港治安。
1854年7月,佛山天地會首領陳開(?-1861)、粵劇藝人李文茂(?-1858)及肇慶天地會首梁培友(?-1875)等3人的秘密會社在廣西潯江發動反清起義,佔據佛山,封鎖珠江口,準備進攻廣州。起義部隊成員來自40多個縣達100萬人,一度圍攻廣州。因為他們響應洪秀全,自稱為洪兵,紅巾軍,亦被稱為洪門子弟。兩廣總督葉名琛(1807-1859)在港督寶靈(John Bowring,1792-1872)援助下,堅守廣州半年。
9月,紅巾軍派毛長壽(?)等人來港活動,聯絡盧東九(?)等幫會力量,準備再次進攻九龍城寨。當時,紅巾軍水師船經常出沒在港九海面,紅巾軍公然攜帶武裝,在港島街頭出現,購買物品,從海上運輸支援義軍。紅巾軍並致函新任港督寶靈(John Bowring,179-1872)請求予以便利,租賃船隻以便攻打廣東沿岸。此事發生後,港英公佈《實施制止本港居民干預中國內爭條例》和《遞解出境條例》。根據這些條例,港英勒令盧東九等大小船隻駛離香港,並驅逐100餘名幫會人物出境,間接配合清政府鎮壓紅巾軍。
1884年中法為爭奪越南主權而爆發戰爭。法軍於8月突襲福建省福州市馬尾港,福建水師全軍覆沒,南洋水師損失慘重。9月初,在馬尾海戰中受傷的法國戰艦拉加利桑尼亞號(La
Galissonniere)駛進九龍紅磡黃埔船塢,修船工人離廠拒絕修理。修船工人的罷工行動,給予法軍一記悶棍,法軍只好自行修理[13]。
廣東當局就法國戰艦到港維修向港英提出抗議,並於9月5日 、15日兩次發佈公告,號召香港華人不為法國人工作。兩廣總督張之洞(1837-1909)還呼籲兩廣及海外華僑攔截法國戰艦,毀壞戰艦的機器,焚燒火藥庫,偵探法軍計謀動向。9月17日 ,香港的《新華日報》、《中外新報》、《衛生日報》、《文摘週報》等報,刊載兩廣總督關於抗法的幾項諭示[14]。廣東當局暗中與香港幫會接觸,供給物資,使幫會成為反法運動的重要力量。
港英實行以華制華,指示東華醫院總理出面調停罷工,遭到工人拒絶。
面對這種局勢,港英認為香港市民受廣東當局影響,急忙通過外交手段,迫使清政府頒佈一個斥責廣東當局“過火行動”的詔令。同時署理港督馬殊照會張之洞,指責廣東當局煽動和指使香港工人罷工。廣州當局表面上認為香港市民的行動是出自“民心忠義,不願受役敵國”。沒有料到反法罷工會發展成與港英直接對抗的大罷。兩廣接壤,中法戰爭期間,後方廣東局勢相當緊張,為防備法國進攻,張之洞下令加固海防河防,招募訓練兵勇,又籌集餉銀軍械支援前線,因而經費很緊,不得不兩次向匯豐銀行貸款,總額達900多萬兩白銀[28]。另外,廣東當局還通過香港從國外輸入大批武器,所以並不想與港英的關係搞僵,甚至協助港英巡警在九龍防剿三合會[29]。
罷工歷時35天結束,不久,法國駐上海領事李梅(M. Lemaire,1839-1907)由上海往胡志明市途經香港,旅館侍應生拒絕為李梅服務,汽艇工人也拒絕接送。法國輪船來香港採購食物,商人仍拒不與之交易,並迫使法國輪船離港。
中法交惡,英資財團匯豐銀行與清政府達成多宗賃款,怡和洋行奪得台灣鐵路合同,奠定在華經貿地位[30]。
香港市民為了有尊嚴地在港英統治下生活,先向法軍。說“不”,再向港英說“不”,以行動訴說一個“人”字。法國輕視香港華人的民族感情,以為在英國的庇護下,可以就近修理戰艦,補給物資,繼續投入戰鬥。法軍耀武揚威的魯莾行為,激發香港市民敵愾同仇,開展了一場族群團結一致對外的運動。如果我們要將事件昇華,不如給他它戴上一頂反戰的桂冠,攀上世界文明的殿堂。
英國佔領香港後,居港華人遭到清政府和一些地方官紳的歧視,被視為“漢奸”。香港華人在反法罷工的表現,再加上熱心賑濟內地災民,令到清政府改變觀念,張之洞、北洋大臣李鴻章(1823-1901)、駐英公使郭嵩燾(1818-1891)、湖南按察使薛福成(1838-1894)等認為居港華人並非“漢奸”,而是海外僑民,不能置之不理,計劃在香港設立領使保護僑民[32]。
港英認為三合會在反法罷工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總結教訓,於1886年成立調查委員會,加強對三合會的研究與偵察工作。6月,港英將7名三合會首領驅逐出境,並懸賞此後每捕獲1名三合會成員獎銀50元[33]。
反法罷工前,香港的三合會以零星的小幫會組織而出現,反法罷工後,參加是次罷工的三合會會員感到小幫會力量不足,遂開始形成聯合組織。出現了若干較大的三合會組織,其中以“和合圖”最為知名。
和合圖是由馬騮王(?)、方萬仔(?)、痘皮梅(?)、大眼勝(?)、尖不用(?)、叻仔(?)、袁佗佗(?)、先生多(?)、矮仔周(?)、扁撻撻(?)、駝背華(?)、崩牙才(?)等12位工頭在和記客棧組織成立的,公推盲忠為首領,把聚集在香港中上環的低下層勞工組織起來,那些人多數是四邑人士。和合圖意思是和平聯合大展鴻圖[34]。
盲忠是賴忠的綽號,又稱“歪嘴皇帝”,讀書的名字是賴文星,東莞人,他並非失明,而是雙眼常常合成一線。盲忠自幼習武,擅長“倀雞腳”。後就讀於拔萃書院。由於他的母親是跌打師傅,他也常常幫助母親替人醫跌打,而到來光顧的人則多為本港三合會會員。堂口為了自身利益,常為爭地盤而打鬥,受傷後必須找跌打,這是盲忠和三合會人物接觸之始[35]。1884年反法罷工鬥爭中,他挺身而出,為被捕工人講理,指責警方製造混亂;並出面將無組織的零星罷工工人聯合起來,發動罷工,在工人中極有威望。反法罷工結束後,以前各小幫會的碼頭工人失去的地盤迅速被和合桃收回,和合桃勢力越來越大[36]。
當時香港東莞籍華人與四邑籍華人均有自己社團,各社團亦準備組織醮會迎神。雙方青年各組堂號,招集同伴,日夕練習舞獅技術。醮會完事,獅隊遊街3日,以盡餘興。所過之處,皆燃炮歡迎。當東莞獅隊與四邑獅隊會合於水坑口時,燕子樓東主高懸青菜,內中夾以銀幣,來迎接獅隊,表演採青技術,雙方爭奪目標,捷足競奪,以期先得,遂發生口角與爭鬥。礙於遊行,雙方沒有即時大打,並私下定於中秋節當日在水坑口械鬥,以決雄雌。警方聞訊,遂派出武裝警察兩個大隊,分路巡查。雙方畏懼警力,械鬥未成,但冤家已結,遂改明鬥為暗殺。雙方派出兇悍之徒帶刀尋覓,聽見是對方口音的東莞人或四邑人,俱施以暴行,無辜遇難者多人。由於港島居民人心恐慌,港英遂施行嚴厲打擊手段,將雙方堂號頭目拘捕驅逐出境。
1887年4月,港英又通過《第八號三合會和非法團體條例》,取代1845年的條例,規定任何團體如其宗旨與殖民地的治安與良好秩序不相容者,都是犯罪行為,又查禁私藏軍械。但是所有工人組織都成為非法團體,一律予以取締[37]。該條例加重了處罰,罰款可高達1000元,監禁長達12個月。同時授權警察及太平紳士可隨時進入被疑為正在舉行非法集會的任何屋宇和地方,逮捕所有與會人員;業主知情不舉者,處以500元以下罰款、6個月以下監禁。堂號暗殺之風,遂得平息。
(完)
龍少爺
25.03.2012
[3] 蘇耀昌:《民族主義和階級鬥爭:上世紀二十年代香港工人階級的形成》載:《香港社會科學學報》發表《民放主義和階級鬥爭:上世紀二十年代香港工人階級的形成》,第41期,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1年秋/冬,第2-16頁:
[6] 〔英〕喬•英格蘭(Joe England)、約翰•里爾(John Rear)合著,劉進文、唐振彬譯:《香港的勞資關係與法律》(Industrial Relations and Law in
Hong Kong),上海,上海翻譯出版公司出版社,1984,第131頁。
[7] 余繩武、劉蜀永主編:《十九世紀的香港》,香港,麒麟書業有限公司,2007,第三版,第375-356頁。魯言:《清末民初香港三合會活動史話》,載:魯言等著:《香港掌故》第10集,,香港,廣角鏡出版有限公司, 1985,1996再版,第14頁。
[9]
劉永蜀:《天地會攻佔有九龍寨城史實考訂》,載:劉蜀永:《劉蜀永香港史文集》,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10,第282頁,引:英國殖民地檔案,CO129/47,金尼致喬治•格雷函,1854年8月21日 ;《廣州府志》;《惠州府志》。
[10]
劉永蜀:《天地會攻佔有九龍寨城史實考訂》,載:劉蜀永:《劉蜀永香港史文集》,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10,第282-283頁,引:《廣州府志》、《中國之友與香港公報》The Friend of China and Hong Kong Gazette。劉蜀永編著:《割佔九龍》,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5,第49-51頁;香港公共圖書藏有,可外借。
[11]
劉永蜀:《天地會攻佔有九龍寨城史實考訂》,載:劉蜀永:《劉蜀永香港史文集》,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10,第282頁,引:英國殖民地檔案,CO129/47,金尼致喬治•格雷函,1854年8月21日 ;《廣州府志》;《惠州府志》。劉蜀永編著:《割佔九龍》,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5,第49-51頁;香港公共圖書藏有,可外借。
[14]唐上意:《近代中華民族凝聚力與孫中山的民族主義》,載:http://www.lishi5.com/view/26/his12286_4.shtml,載:《廣東民族學院學報》社科版,1995. 1。
[15] 劉明逵、唐玉良主編:《中國工人運動史》,第1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第273頁,引:《捷報》1984年9月20日 。鄺維強:《百年前的香港罷工》,載:《新知識》,香港,1978.5,第39頁。
[19] 劉明逵、唐玉良主編:《中國工人運動史》,第1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第273頁。梁寶龍:《香港的第一次罷工》,載:梁寶霖、梁寶龍、陳明銶、高彥頤合編:《香港與中國工運回顧》,香港,香港督敎工業委員會,1982,第2頁。鄺維強:《百年前的香港罷工》,載:《新知識》,香港,1978.5,第39頁。徐曰彪:《早期香港工人階級狀況》,引:英國殖民地部檔案,C.O.129/217,《馬殊致德貝函》,1884年9月27日 及1884年10月1日 ,載:《暨南學報》哲社版,1993.4。參看《近代史資料》,1957.6,第20-30頁。
[27] 余繩武、劉蜀永主編:《十九世紀的香港》,香港,麒麟書業有限公司,2007,第三版,第180頁。梁寶龍:《香港的第一次罷工》,載:梁寶霖、梁寶龍、陳明銶、高彥頤合編:《香港與中國工運回顧》,香港,香港督敎工業委員會,1982,第2頁。
[28] 劉明逵、唐玉良主編:《中國工人運動史》,第1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第275頁,引:《張文襄公電稿》第1卷,第10頁。劉詩平 :《洋行之王──怡和》,,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10,第267-269頁。
[37] 〔英〕喬•英格蘭(Joe England)、約翰•里爾(John Rear)合著,劉進文、唐振彬譯:《香港的勞資關係與法律》(Industrial Relations and Law in
Hong Kong),上海,上海翻譯出版公司出版社,1984,第1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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