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

勞動者與酒類飲品




勞動者與酒類飲品

前言
世界各地有不同的酒文化,在文化交流下互相吸收和發揮,蒙古人把中國道家的煉丹術傳到阿拉伯,啟發伊斯蘭人進行煉金術和蒸餾器等知識,進行科學研究中,伊斯蘭人蒸餾酒而發展出香水產品,蒸餾器傳入歐洲則發展出威士忌、白蘭地、伏特加和清酒等。[1]中古代勞動者生活中的飲酒情如何,龍少作出簡單介紹。

英國人與啤酒
中世紀時英國流行飲啤酒,將大麥在水中煮,過濾後加入酵母發酵就是啤酒,體力勞動的農民在家中自製啤酒,取代飲用不衞生的生水。[2]美國興建中央横貫鐵路時,白人勞工就地飲用生水故經常病倒,華工則煲茶飲用初步起殺菌作用,故生病率較低。
英國至十三世紀後半期至十四世紀都市啤酒屋(Alehouse)林立,成平民娛樂場所,後演變為賭淫和犯罪場所而衰退酒館(Tavern)興取而代之,數量不多但受富裕人士歡迎,至十六七世紀最盛,初期只供應葡萄酒,後來發展也賣啤酒[3]
英人將啤酒當水飲時,宮庭中貴婦早餐會飲1加侖啤酒,約為4.5公升,而傭人也會得到1或半加侖啤酒。[4]按大支裝啤酒有640毫升來計,4.5公升即4500毫升,約為7支大支裝啤酒。每天早灌1加侖水分入肚可謂海量汪涵,如此生活是頹廢還奢華享受。
英女皇伊利沙伯一世Elizabeth I1533-1603早上會飲1夸脫quart,即四份一加侖啤酒,約為1.13公升,接近2支大支裝啤酒,仍能心神不亂地工作,酒量頗大。[5]
當時英國人笑法國人飲葡萄酒會是墮落行為,只會沉溺享樂生活,所以限制葡萄酒入口。認為飲啤酒對身體有益,所以體力勞動者大量飲用。十八世紀倫敦港口工人每天飲6品脫pint啤酒,約為3.4公升。[6]即約5支多大支裝啤酒。
1500年歐洲八成人從事農業,每人一年內吃180公斤麵包,飲180公斤啤酒,2公斤肉,5公斤奶油與乳酪,52 隻蛋。[7]1808年英普通農民早餐是牛奶、麵包和鹹猪肉,午餐是麵包、奶酪、少量啤酒和鹹猪肉,晚餐是麵包和奶酪。[8]工業革命後英中等農民每天消費多了2.3加侖脫脂牛奶、1磅乳酪、10.5品脫淡啤酒,遇有多出奶油和糖各半磅,及1英兩茶葉等。[9]可見當時啤酒在歐洲的重要性。
英國獨裁者奧蘭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掌握政權時,視一切娛樂為罪惡,禁止市民外出到娛樂場所,下令關閉劇場,從周六晚12時至周一凌晨不准進入酒館[10]情況有如現今抗疫措施。
英人視啤酒為好的酒,氈酒是壞的酒,氈酒源自荷蘭,英文是Gin,以上海話直譯是琴酒,以國語直譯是金酒。因貨源主要由荷蘭進口,英本土釀製的多數是粗製濫造,卻大受低下階層歡迎,因而有以上評價。氈酒因酒精度高,售價低廉易醉,故低下階層用以自我麻醉。氈酒店客人常在店內過度飲用氈酒生事,令氈酒店被視為不良場所,演變為社會問題。政府逐於1736年針對氈酒頒布《禁酒令》(Gin Act),並於1740-1760年間加強對氈酒店的監管和規範,十九世紀針對氈酒店定立了不少法例,及設立協會以防不良影響。[11]
另看十八世紀倫敦人口增加,但氈酒銷量下跌,1720-1750年間消耗氈酒600-700萬加侖,1760-1790年間跌至100-200萬加侖,[12]不知為何有待進一步研究。
四份三英人愛泡PUBPUB是飲酒場所之一,又是社交場所,主打賣啤酒,客人在內飲酒、抽煙和聊天。十七世紀中旬PUB林立,至十八世紀下旬咖啡館衰落,PUB更大盛。英國大文豪查理斯•尊•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1870作品多描寫低下階層,對PUB也有多樣的描述。工人收工後因家中侷促且有妻兒的喧鬧,會到PUB舒展一下。中產階級認為PUB又髒又危險。紳士則去會員制的俱樂部。[13]

海員與飲酒
加入海員行列需要有堅毅精神,初上船會頭暈和嘔吐,鬼等。因此十三至十六世時,海員上岸會拼命灌酒,玩女人,花天酒地來麻醉自已,然後上船拼命。[14]
在没有冷藏設備的年代,所以船上要帶備活牲口備食用,而麵粉和蔬菜等日久變壞,滋生細菌引來老鼠和曱甴等,更可怕的是這些小動物,大部分可能會成為盤中的大雜會材料,讓海員食進肚內,因此海員經常喝酒自以為可以起消毒作用。
船上常見的壞血病是缺乏维生素C所引起,中國人因常飲茶所以可預防壞血病,加上常吃蔬菜亦可預防壞血病。英海軍以冧酒萊姆酒,RUM溝檸檬汁飲用來預防壞血病,稱為格羅戈酒(grog,是代基里雞尾酒Daiquiri 的雛形。[15]
美國獨立前,英國有派軍隊駐北美,國會通過《駐軍條例》(《懲治叛亂法案》),規定駐軍當地要為英軍提供食宿及日用品,包括一定量的酒類飲品,北美抵制,因保守派掌權而答允,致居民不滿,導致1770年發生騷亂,與英軍戰鬥。[16]英國要求當地提供酒類飲品,是想起麻醉作用還是壯膽,是否如以下例子。
據統計指出拿破崙帝國的征戰中法國總共死去170萬人,令國力衰退,不斷的戰爭,士兵四處搶掠,以醉酒來掩藏恐懼,也可令世人麻木不仁。[17]

中國動者與酒
中國勞動者飲酒需求不奴歐洲勞動者強,明朝祟禎末年浙江湖州長工的每天日常消費如下,主食為朝粥2合,晝飯7合,點心2.5合,夜飯2.5合;副食為猪肉2兩,猪腸3兩,魚3兩或豆腐1塊,酒1勺,總共15合,價值為11両。[18]可見酒在中國勞者中也有一定需要。
從香港勞動者與飲酒的關係來看,可見香港勞工福利日差,翻看搭棚業1941年的集體談判協議,僱主會為工人提供酒類飲品。
1941年搭棚業協議規定,長工月薪6元,散工每工11角半,無論長工、散工和童工伙食都由僱主提供。每日每人3餐總共魚菜銀1毫半,另有油鹽酒米,晚餐燒酒每人1仙。1948年集體談判協議規定散工每工加到78角,伙食仍由僱主提供,酒錢也加到兩毫。
當時外出工作包食是普遍現象,更有提供理髮錢者。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揾位午飯困難,工人真是為口奔馳,揾食艱難。

總結
從以上英人飲酒情況來看,可見不同階級生活的分野。
《水滸傳》有很多低下層飲酒的描寫,以酒壯膽的故事也不少,如武松乘醉在景陽打虎,及後又醉打蔣門神。
(完)

龍少爺
03.08.2020

若有興趣進一步研討交流,請發電郵到本人電郵地址: leungpolung@gmail.com




[1] 宮崎正勝著:《從空間解讀的世界史》,(台北:遠足,2019)第095,頁。
[2]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8-149頁。
[3]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9頁。
[4]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9頁。
[5]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9頁。
[6]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9頁。
[7] 赫爾曼著:《資本的世界史》(新北:遠足,2018),第185頁。
[8] 邱永志著:《「白銀時代」的落地》(北京:社會科學文獻,2018369-370
頁。張宏傑著:《乾隆》(香港:中和2009),369-370頁。
[9] 張宏傑著:《世界史座標下的中國》台北:大雁,2020),第265頁。
[10]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26頁。
[11]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9-150頁。
[12] 麥克法蘭著:《綠色黃金》(台北:城邦,2005),第242頁。
[13] 池上俊一著:《王室英國》台北:世潮,2020),第149-150頁。
[14] 藍迪斯著:《新國富論》(台北:時報,1999),第97頁。
[15] 角山榮著:《茶的世界史》(台北:玉山社,2004),第84-87頁。潘恩著:《海洋與文明》(台北:廣場,2018),第559-560頁。宮崎正勝著:《餐桌上的世界史》(台北:遠足,2013),第122頁。
[16] 何順果著:《美國歷史十五講》(北京:北京大學, 2007),第24-29頁。李慶餘著:《美國史》(台北:三民,2008),第20頁。
[17] 杜蘭等著:《拿破崙的升台北:幼獅,1978171頁。
[18] 王家範著:《明清江南社會史散論》(上海:上海人民,201922-25

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民主與自由





民主與自由

悠學屯四猛男──龍少、基仔、阿威和阿光等於七一在灣仔晚飯嘆啤,小小酒意下高談濶論民主與自由,那個先那個後,飲飽食醉仍没有結論。
回家翌日酒意己過,從舊檔案中整理一些民主與自由資料供大家參考討論。
法國大革命的西耶斯說:「自由先於一切社會,先於所有立法者而存在;……如果立法者限制我們的自由,那只能是針對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凡法律未予禁止的,均屬公民自由的範圍。……如果法律是好的,人人都應遵守;如果法律是壞的,那就必將它廢除,因為它是對自由的侵害。」[1]
如自由先於一切社會,即自由先於民主,我們且看其他資料。
普遍的說法是法治以民主為基礎,以自由為力量。簡單的說是指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得到保障,不受傷害、侵犯和破壞等。這些保障由警察根據法律來提供。警察由政府僱用,政府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而法律來自民意代表的機關議會,以規範人在社會上的基本行為。行政機關服從司法機關,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自由和有尊嚴,法律應達到公義標準,刑法合乎人權和法治。[2]
馬克思主義認為,法律是由一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由國家強制執行,規範國民的政經活動,因此體現了這個統治階級賴以生存條件,即由當時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狀況,特別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再加上倫理觀、民族傳統、宗教信仰和科學文化等。[3]
法律學者孟德斯鳩說,制定法律應和各國的自然環境,各種不同職業人士的生活,及國民的風俗、宗教、性癖和習慣有關。[4]開埠時的《義律佈告》正強調尊重原居民的風俗習慣。
漢娜•鄂蘭在《責任與判斷》一書強調法律包括道德責任。[5]
古典自由主義者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指,人們進入政治社會的主要目的在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及狹義的財產權, 因為每個人都天然地擁有自己,擁有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財產。[6]共同體內的互信守則是契約,契約的基礎是保護個人的財產權,這契約也就是憲法。[7]
理論上憲法是公民與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以條文制定法律來規範政府權力,和國民與國家的關係及權利與務,以保障民主、自由和平等,體現道德和公義。[8]
1789年《法國人的權利與公民利宣言》(The French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Citizen 1789),第一條人人自由平等;第四條「自由就是有權從事一切無害於他人行為;第七條不得非法拘禁和懲處;第九條無罪推斷;第十一條不能以言入罪等。
從近日警察濫權事件看第十二條「人權與公民權的保障需要公共的武裝力量。這個力量因此是為了全體的福祉而不是為了此種力量的受任人的個人利益而設立的。」特區政府政正本末倒置。
(完)

龍少爺
17.07.2020

若有興趣進一步研討交流,請發電郵到本人電郵地址: leungpolung@gmail.com


[1] 西耶斯著:《論特權》(北京:商務,1997,第2頁。
[2] 陳弘毅著:《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香港:商務,2012),第2-8頁。西耶斯著:《論特權》(北京:商務,1997,第52-53頁。
[3] 張艷麗主編:《法學概論》(北京:北京理工,2004第二版),2-3頁。
[4] 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北京:商務,1982),第7頁。
[5] 漢娜•鄂蘭著:《責任與判斷》(新北:左岸文化,2008
[6] 王建勛著:《憲政要義》(香港:城市大學,2017),第ⅩⅩⅤ頁。
[7] 洛克著:《政府論》下篇(北京:商務,1982,第18-33頁。
[8] 張世信主編:《憲法學》(上海:復旦大學,2002),2-17

2020年6月24日 星期三

台北木工工友會五一傳單



年初龍少撰文鼓吹新的三八制內容:八小時工作,八小時休息,八小時自主,近日看蔣闊宇著:《全島總罷工──殖民地台灣工運史》(台北:前衛出版社,2020)一書。得知台北木工工友會的五一傳單,內有新的三八制內容,第三項與龍有別,抄錄如下:

台北木工工友會五一傳單

八時間的勞働
八時間的休息
八時間的修養

這是我們無產階級的理想

八時間的勞働,是能增進勞働的活力,防止人類的退化,能使大多數無產階級,智識進步、道德完善、生活向上。

米國勞働者,因為要求八時間勞働制的實現於一八八六年(四十二年前)五月一日舉行第一回運動,其結果,得了很大勝利。所以米國勞働者,每年以五月一日為勞働紀念日,故又稱五一祭,這是勞働祭的起源。一八八九年(三十九年前)在巴里開會的國際社會黨,指定五月一日,為表示萬國勞働者之國際的團結和階級的一致的總動員日。

一八九○年(三十八年前),在歐米各國就舉行全世界的之勞働祭了。

五月一日  要 休 息
五月一日  要祝福勞働

我們台北木工工友會,要開催大講演會,來祝賀這萬國無產階級唯一的勞働祭,請大家快來聽!

【口號】
無產兄妹齊上來
解放自己的束縛

團結是無產階級唯一的武器
是到自由平等的路徑

農民團結起來設農組合
工人團結起來設工友會
農工階級齊集於自由平等旗幟之下來奮鬥!

台北木工工友萬歲!!
台灣無產階級解放萬歲!!
世界無產階級解放萬歲!![1]

閱讀資料
傳單內很多日本式中文,因單傳是1928年製的,台仍是日殖民地,深受日文化影響,曰人又到台鼓吹社運,故工運亦深受日影響。傳單內的米國即美國,第一回即第一次,巴里即巴黎,勞働祭即勞動印,工友會即工會,農組合即農會。中共成立前織了一個工運機構──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也用上組合一詞,1920年代搬運工人的同德伕力總工會,有時也寫為同德勞働總工會,也用上這個働字。美國勞動節是9月第一個星期一,不是51日。
(完)

龍少爺
24.067.2020

若有興趣進一步研討交流,請發電郵到本人電郵地址: leungpolung@gmail.com


[1] 蔣闊宇著:《全島總罷工》(台北:前衛,2020),第94-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