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員工會創會會長陳炳生
海員工會創會會長陳炳生(1888-1984)原名陳炳,字炳生,廣東深圳南頭陳屋村人,世代為僱農,6歲喪父,母親做女傭以維持家計,10歲入讀私塾,數月後綴學,11歲隨母親到香港,在銅鑼灣美商紗廠為小工,每天工資港幣1角5仙,後轉做外藉人士的雜役,13歲返回原藉,在寶安縣政府當小茶房[1]。
陳炳生成年以後仍認字不多,更不能執筆為文,但思想敏捷長於應對,且體格魁梧,儀表堂堂,老年以後,上唇留有日本式鬍子,外貎頗似獨裁者斯大林[2]。
1912年,陳炳生隨同數百華工到英國利物浦,抵埗時遭當地人用石頭擲擊,認為華人前來搶奪飯碗,嘲笑漫駡為乞食工人,陳炳生認為事件反映工人地位與國家國際地位關係的密切。1913年,陳炳生加入在日本僑海聯義社,1914年加入中華革命黨(國民黨前身),8月,出任中華革命黨滿提高號分部部長,負責運輸革命物品、傳達文件消息等工作[4],協助被日本通緝的革命黨人士逃離日本[5]。
1914-1915年,陳炳生與黃仲平(?)、陳煥庭(?)等組織“中華海員公益社”,入會者基金及月費全免,經費由船上海員提供給旅客的娛樂收入中略撥少許充當,購備各種中藥,以應海員及旅客所需,特別在滿提高號上設立「中華海員中醫救濟所」,暗中安排中醫1名冒充海員隨船駐診[6]。
1916年,在日本成立「中華海員公益社通訊處」,陳炳生計劃在香港成立總社,在華民政務司署任職「大寫」(主任的俗稱)的同鄉梁炳輝(?)建議,將公益社改稱「中華海員慈善會」,以慈善名義可獲港英批准註冊立案,順利於1917年註冊成功,會長為陳炳生[7]。
陳炳生進一步致力組織統一、鞏固的海員組織,當時海員的基層組織是海員宿舍──行船館,香港約有200多間,每間有海員百餘人至千餘人,各自為政,其組織性質有以下兩種,一種是海員聯合組織,每月繳納工資5%為該館經費;二為個人開設的,專代理辦館包請海員,及作海員任職的擔保業務,由該館介紹工作的工人,將每月工資的「孝敬」代理各輪船僱用工人的辦館。
1920年,「榮利辦館」與「昌興輪船公司」推出新的擔保機制,乘機刻扣工資,引致海員不滿提出反對,日本皇后輪的海員公推陳祥(?)領導反抗,聯名發出通告呼籲,得到滿提高號海員響應,滿提高號海員大部份為為慈善會會員,遂在慈善會召集會議[9],聯請陳炳生主持交涉,佈置各種工作準備交涉,交涉無效後,陳炳生與楊秋(?)領導進行中規模的合法行動,經華民政務司召集勞資雙方調解,卒因工人無正式團體,工業行動以失敗告終,多數海員都感到無工會組織而吃虧的問題,認為有從速組織工會的必要,當時適逢港英放寬社團註冊條例,陳炳生遂聯合義慶閣、瓊海閣、樂雅公司、慶樂山房、業安山房、廣義和、致中和、談鴻別墅、安瀾軒、陶義閣、和義閣、順海閣、聯勝閣、公安祥、義和堂等共20間行船館發起組織「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陳炳生、翟漢奇、羅貴生、鄺達生、林偉民、陳一擎、馮永垣等7
人為常務籌備員,向華民政務司署註冊[10]。海員工會的名稱更是由孫中山所命名的,主席為陳炳生,工會既名為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表明是服務全中國海員的組織,所以除了在香註冊立案外,同時亦在廣州軍政府內務部註冊立案[11]。
1922年,陳炳生領導海員大罷工,港英搜捕陳炳生等,陳炳生北上廣州指揮罷工。傳聞有外資輪船公司買兇殺陳炳生,陳炳生相信妻子龍氏已被金錢收買,在廣州白雲山用左輪向龍氏背部連開兩槍,龍氏送院後不治,廣州公安局立即逮捕陳炳生。罷工海員群情汹湧,包圍廣州地方法院,戴上刑具的陳炳生要求包圍法院的罷工海員尊重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繼續爭取罷工勝利。罷工海員又要求廣東省長陳炯明釋放陳炳生,陳炯明以省長負責行政事務,不能干預司法獨立,建議罷工海員去要求孫中山特赦。海員轉向孫中山請願,海員工會發動省港各工團聯名上書孫中山,以「此次罷工,陳炳生有大功」為由,呈請予以特赦。5月2日 孫中山下令特赦,把陳炳生釋放出獄。5月13日陳炳生返抵香港,港英下令驅離港,南洋煙草公司願以1萬元為陳炳生作擔保亦無效,最後在警司監視下押返深圳,楊西岩亦被港英下令不能居港,只准途經往來[13]。5月31日 ,廣州國民外交後援會邀集各界團體在廣州東園前召開緊急對葡大會,推舉陳炳生為臨時主席[14]。10月,陳炳生在上海住租界。
陳炳生被港英驅逐離港後,回到原藉閒居,投入廣東憲兵司令部擔任政治偵緝長[15]。
1923年,上海紡工會、中國機器工會上海支部、中華海員工業聯合會上海支部、南洋煙草職工同志會等18間工會,成立「全國工團工人自治會」,推陳炳生、陳國梁等4人為負責人。成立「全國工界救亡大會」,陳炳生等為執委[16]。
1939-1943年,陳炳生在粵西北開建縣(已併入懷集縣)任警察局長及稅捐處課長等職,工作之餘,口述海員工會產生經過及香港海員大罷工事蹟,由盧子正代筆整理為《中華海員組織之產生與民國十一年的奮鬥》一文,在國民黨中央組織旬刊發表,並由考試院銓敘部發給陳炳生革命勳績證明書。抗戰勝利後,陳炳生回原籍。1950年土地改革前夕,去了香港[17]。
1949年,陳炳生等籌組「香港中國海員職工總會」,會址設在德輔西,後遷西營盤水街6號2樓[18]。
陳炳生於1984年農曆十月初七在香港逝世,十年後金骨遷回深圳南頭南山村供奉。
(完)
(完)
龍少爺
28.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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