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

1952年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加租問題建議書



1952年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加租問題建議書
英國佔領香港後不久,住屋問題隨即困擾香港,進入1952年,香港商業樓宇商鋪租值比1941年增加了100%,住宅租值增加了30%。港英的租務管制調查委員會提出加租方案:1.商業樓宇照戰前租值增加50%1年後加50%,兩年後加100%3年後撤銷管制;2.住宅照戰前租值增加30%,兩年後加50%,兩年後檢討應否撤銷管制。
6月,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向輔政司署呈交《港九各業工人加租問題建議書》,建議書由港九工團聯合總會“研究加租問題小組委員會”草擬,經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常務理事會修改通過,內容包括:
1.嚴厲取締二房東過份利潤,建議嚴厲執行港英規定二房東收取租值利潤僅為20%的有關規定,派專員查辦二房東向三房客索取數倍租值,公佈1941年時全港每層樓宇租值,供三房客核對;
2.杜絶黑市租值,舊式樓宇原住客私相授受,暗中出售或變相召頂,原包租人向三房客每月收取一二百元利益,另假設1張小床作為本人居住,藉以瞞騙業主或三房客,不勞而穫,港英應制定管理辦法,證明二房東身份,杜絶黑市租值;
3.管制商業樓宇加租,商業樓宇加租必引致商人抬高物價,大量裁員,減低工資,打擊工人生活;
4.加強管制新建樓宇,針對新建樓宇業主收取建築費及房租,金額總值高達可收回全部建築費30%50%,建議港英規定新樓業主收取建築費,不得超過全部建築費10%,新樓租值不得超過同等面積的舊樓租值50%
5.放寬督拆木屋,木屋居民以貧苦大眾為主,港英督拆木屋,勢必造成房屋求過於供,推高租值,建議港英暫停督拆距離市區較遠,或毗連不密的木屋,並指導其消防及衞生設備;
6.加速籌建工人住宅與工人宿舍,使工人集中精神從事生產;
7.暫緩撤銷租務管制條例,港英租務研究小組委員會建議加租,引致全港居民反感,港英庫房充裕,港英不宜徒顧少數業主,棄置廣大市民及工商利益,應暫緩撤銷租務管制條例[1]
港英為了解決住屋問題,香港房屋協會於1951年取得法定機構的資格,並於1952年開始獲港英以低於市價批出土地,興建供低收入人士入住的房屋。1954港英開始大量興建徙置區1957年,香港郵務職工會向局方提議興建“郵務工人宿舍”,港英答允每年撥出公屋供郵務職工申請[2]。港英於五十年代推出的一連串措施,仍未能解決香的仕屋問題,直至七十年代麥理浩推出十年建屋計劃,才算初步解決問題。

龍少爺
14.03.2014.



[1] 《華僑日報》1952630
[2] 香港郵務職工會:《工會18年大事記》,載:《香港郵務職工會18周年紀念特刊(1946-1965)》,香港,香港郵務職工會1964.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